1、什么是结婚以前财产公证?
结婚以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结婚以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结婚以后一同财产的界定。也就是说,结婚以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就各自结婚以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结婚以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共识,办理结婚以前财产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共识,办理结婚以前财产公证。
2、什么财产有必要结婚以前财产公证?
从法律角度来看,结婚以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用途,以降低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非所有财产都需要结婚以前财产公证,通常来讲,很容易举证的财产,就无需结婚以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结婚以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屋、汽车等,由于实行登记规范、产权明确,就无需结婚以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防止离婚时没办法说了解,需要结婚以前财产公证。举例,假如一方结婚以前有一套房地产,结婚期间,房屋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准时婚姻财产公证。由于钱是动产,假如不公证,发生纠纷就非常难说清是哪个的。说不了解的钱,要算一同财产。
3、怎么样办理结婚以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筹备好以下几种结婚以前财产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③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含:当事人的名字、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状况;财产的名字、数目、价值、情况、归属;上述结婚以前财产的用法、修理、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筹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需要一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结婚以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别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结婚以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