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变更初设施工合同,承包方照图施工索赔两千万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应由他们承担责任的实质损失,而向他们提出的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需要。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的正常现象。它包含承包人需要延长工期,需要发包人支付实质发生的额外成本,需要发包人支付适当的预期收益,需要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情形,也包含发包人需要承包人延长水平缺点修复期限,需要承包人支付实质发生的额外成本,需要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等。
1、因发包人是什么原因所致使的损失,承包方可以索赔
发包人假如在没与承包方商量的状况下擅自变更工程计划,或者未提供工程所需的条件,因此致使承包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的损失,发包人应付其实质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需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承包方可以对适当的工程成本索赔
承包方为了确保工程水平,即便没与发包方商量,也可以参考实质施工状况对非自己缘由导致的进行变更,比如:增加或降低工作量、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改变工程基线、地方等事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这部分的内容是发包方应承担的成本,承包方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发包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