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不少人对于家暴的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这个是一个进步。但不少却不了解用哪种方法来维权,除去起诉离婚需要赔偿外就不了解还有哪些方法来保障自己权益不受家暴损害。其实除去可以起诉他们赔偿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现在遭遇家庭暴力寻求救济的渠道来讲,主要有以下七种渠道:
1、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会、共产主义年轻人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向有关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合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
4、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5、保留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6、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可以向学校、婴幼儿园、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求助;
7、监护人推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关于安全保护令,对于不少人来讲可谓是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事物,会存在一些疑问,比如:
1、哪个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受害人本人,假如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因遭到强制、威吓等缘由没办法申请的,受害人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委会、居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受害人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2、向什么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安全保护令假如说当事人不懂有关的程序可以求助人身安全保护令专业的律师,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